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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核查人员管理规定浏览次数:2224 【关键词】管理规定
【摘要】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》的有关规定,现将《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核查人员管理规定》公布,请遵照执行。
关于公布《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核查人员管理规定》的通知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,各产品审查部: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》的有关规定,现将《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核查人员管理规定》公布,请遵照执行。 本通知自2005年11月1日起实施。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发布的《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员教师培训与注册管理办法》(全许办[2002]26号)、《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员培训与注册管理办法》(全许办[2002]27号)、《关于发布实施《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员考核、换证与晋级管理规定》的通知》(全许办[2003]95号)和《关于生产许可证审查员持证上岗有关工作的通知》(全许办〔2004〕14号)同时废止。 附件:《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核查人员管理规定》 二○○五年十月九日
附件: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核查人员管理规定
1.总则 1.1为加强核查人员的管理,提高核查人员的素质,做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实地核查工作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》制定本规定。 1.2核查人员包括: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注册审查员(以下简称审查员)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注册高级审查员(以下简称高级审查员)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备案技术专家。 核查人员应按本规定取得核查人员证书后,方可从事相应的核查工作。 1.3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(以下简称全国许可证办公室)对审查员实施统一培训、注册、晋级、换证管理。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中心(以下简称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)受全国许可证办公室的委托,承担审查员培训、注册、晋级、换证的日常管理工作,并组织审查员教师的培训实施、注册申报和期满换证申报工作。 审查员教师应按本规定取得审查员教师资质后,方可从事审查员的培训授课工作。 1.4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生产许可证办公室(以下简称省级许可证办公室)、各审核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审查机构(以下简称审查机构)承担审查员的培训实施、注册、晋级、换证、技术专家的资格申报、审查员教师的使用和日常管理。 技术专家应按本规定取得技术专家资质后,方可为审查组提供技术咨询。 2.审查员 2.1审查员培训 2.1.1省级许可证办公室和审查机构组织审查员培训工作时,应当向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提出审查员培训计划,并提交《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员培训班申请书》(见附表1),经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审核确认后开展审查员培训工作。 2.1.2 参加审查员培训的人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: 2.1.2.1年龄在65周岁(含65周岁)以下; 2.1.2.2 大专(含大专)以上学历或中级(含中级)以上技术职称; 2.1.2.3熟悉相关产品生产工艺、产品质量标准和质量管理体系; 2.1.2.4从事质量工作满5年。 2.1.3 省级许可证办公室或审查机构对申请人进行培训,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组织考核。考核结束,省级许可证办公室或审查机构应及时将试卷及《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员培训汇总表》(含电子版,见附表2),《教师授课情况反馈表》(见附表3)、《考场情况记录表》(见附表4)报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。 2.1.4 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对经考核合格的人员颁发《考试合格证书》。 2.2 审查员注册 2.2.1申请注册人员应当向省级许可证办公室或审查机构提交以下材料: 2.2.1.1《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员注册申请书》(见附表5) 2.2.1.2《考试合格证书》复印件; 2.2.1.3学历证书复印件或职称证书复印件; 2.2.1.4从事质量工作年限证明。 2.2.2省级许可证办公室或审查机构应将符合条件人员的上述材料及《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员注册汇总表》(含电子版,见附表6)报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审核,经全国许可证办公室批准后予以注册,并颁发审查员证书,证书有效期为3年。 2.3审查员晋级 2.3.1审查员可申请晋升高级审查员,晋级应当符合以下条件: 2.3.1.1年龄在65周岁(含65周岁)以下; 2.3.1.2在注册证书有效期内,至少完成10次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实地核查,并担任审查组长6次以上; 2.3.1.3每年至少参加20小时相关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工作培训; 2.3.1.4遵守审查员行为规范,无违法违规行为; 2.3.1.5经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考核合格。 2.3.2符合晋级条件的审查员,可向省级许可办公室或审查机构申请晋级,并提交以下申请材料: 2.3.2.1《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员晋级申请书》(见附表7); 2.3.2.2审查员证书(含胸卡); 2.3.3省级许可证办公室或审查机构将符合晋级条件审查员的上述材料及《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员晋级汇总表》(含电子版,见附表8)报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审核,经全国许可证办公室批准后予以注册,并换发高级审查员证书,证书有效期为3年。 2.4期满换证 2.4.1审查员注册证书期满换证应符合以下条件: 2.4.1.1年龄在65周岁(含65周岁)以下; 2.4.1.2在证书有效期内至少完成6次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实地核查; 2.4.1.3每年至少参加15小时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相关工作培训; 2.4.1.4遵守审查员行为规范,无违法违规行为。 2.4.2符合换证条件的审查员应当在期满前3个月内向省级许可证办公室或审查机构申请换证,并提交以下申请材料: 2.4.2.1《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员期满换证申请书》(见附表9); 2.4.2.2审查员证书。 2.4.3省级许可证办公室或审查机构应将符合条件的审查员的上述材料及《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员期满换证汇总表》(含电子版,见附表10)报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审核,经全国许可证办公室批准后,为符合换证条件的人员换发审查员证书。 2.4.4高级审查员在证书有效期内,满足前款规定条件,并每年至少担任审查组长3次的,方可按规定换发高级审查员注册证书;仅满足前款规定条件的,可换发审查员证书。 3.技术专家 3.1申请技术专家资格的人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: 3.1.1大学本科(含大学本科)以上学历或高级技术职称; 3.1.2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0年; 3.1.3精通专业知识并属于相关领域的技术权威。 3.2省级许可证办公室或审查机构可根据需要,向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提出技术专家备案申请,并提交以下材料: 3.2.1《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技术专家资格申请书》(见附表11); 3.2.2学历证书复印件或职称证书复印件; 3.2.3 从事相关专家工作年限证明。 3.3省级许可证办公室或审查机构应将符合条件人员的上述材料及《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技术专家申报汇总表》(含电子版,见附表12)报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审核, 经全国许可证办公室批准后予以备案,并发放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技术专家胸卡。 3.4技术专家参加企业实地核查时,不作为审查组成员,不参与审查结论的决策。未经备案的人员不得随审查组参加企业实地核查。 4.审查员教师 4.1审查员教师培训 4.1.1 参加审查员教师培训应当具备下列条件: 4.1.1.1 本科(含本科)以上学历或副高级(含副高级)以上技术职称; 4.1.1.2从事质量工作满五年; 4.1.1.3 具有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高级审查员资质。 4.1.2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对申请人员进行培训,经考核合格颁发《考试合格证书》。 4.2审查员教师注册 4.2.1 申请人应当向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提交以下申请材料: 4.2.1.1《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员教师注册申请书》(见附表13); 4.2.1.2高级审查员证书复印件; 4.2.1.3学历证书复印件或职称证书复印件; 4.2.1.4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; 4.2.1.4从事质量工作年限证明。 4.2.2 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对申请人的上述材料进行审核,经全国许可证办公室批准后予以注册,并颁发审查员教师证书,证书有效期为3年。 4.3期满换证 4.3.1审查员教师期满换证应当符合以下条件: 4.3.1.1在注册证书有效期内至少完成64小时审查员培训班的授课工作; 4.3.1.2在注册证书有效期内至少参加48小时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相关工作培训; 4.3.1.3高级审查员证书在有效期内; 4.3.1.4无违法违规行为。 4.3.2申请人应当在期满前3个月内向审查中心提出换证申请,并提交以下材料: 4.3.2.1《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员教师期满换证申请书》(见附表14); 4.3.2.2审查员教师证书; 4.3.2.3高级审查员证书复印件。 4.3.3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对申请人的上述材料进行审核,经全国许可证办公室批准,为审查员教师换发证书。 4.4审查员教师不得有以下行为: 4.4.1无故不服从使用单位选择或不服从全国许可证办公室选派授课的; 4.4.2不履行教师职责,无故违约不按期授课的; 4.4.3违反考试纪律,故意泄露考题或协助考生舞弊的。 5.证书 5.1证书补领 5.1.1注册证书持有者应当妥善保管证书,证书遗失或者损毁,应当及时向省级许可证办公室或审查机构提出补领申请,并填写《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员证书补领申请表》(见附表15); 5.1.2省级许可证办公室或审查机构签署意见后,将《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员遗失补证申请表》报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审核,经全国许可证办公室批准后补发证书。 5.2证书持有者有下列行为之一者,注销证书: 5.2.1出租出借他人使用的; 5.2.2涂改证书的; 5.2.3虚假宣传证书作用误导企业造成严重后果的; 5.2.4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注销证书的。 5.3持证上岗 5.3.1审查员、高级审查员、技术专家在进行企业实地核查时,必须出示核查人员证件; 5.3.2企业有权拒绝无核查人员证件的人员进行企业实地核查。 6.审查员行为规范 6.1坚决贯彻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, 服务经济建设大局; 6.2依法行政,严格执行法律、法规和规章制度; 6.3爱岗敬业,有强烈的事业心、责任感; 6.4恪尽职守,有计划、有部署,有检查、有落实,严格执行请示汇报制度; 6.5认真学习、努力实践,不断提高写作能力、语言表达能力和专业技术能力等业务素质; 6.6廉洁正直,不以权谋私、假公济私、贪赃枉法;不刁难企业、妨碍企业的正常经营;不借办事之机,吃、拿、卡、要、报; 6.7精神饱满、热情服务、谦虚谨慎、文明待人,不推诿、扯皮、拖沓、应付,树立生产许可证工作人员良好的形象。 6.8严格遵守职业道德,保守秘密。 7.附则 7.1本规定由全国许可证办公室负责解释。 7.2本规定自2005年11月1日起实施。
附表1
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审查员培训班申请书
承办单位: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(盖章) 申请日期: 年 月 日
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
注: 1) 请务必在开班一周前递交此表。 2) 递交此表的同时附本期培训班安排(含课程表)。 附表2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员培训汇总表 承办单位:(盖章)
附表3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教师授课情况反馈表 培训承办单位: 年 月 日
注:1、此表由各培训承办单位填写后交许可证审查中心备案。 2、学员满意度评价表由培训承办单位按上述3个评价项目自行设计表格,并由学员以无记名方式填写,承办单位留存。 附表4 考场情况记录表
附表5
编号:S: GS:
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审查员注册申请书 申请注册级别: □国家注册审查员 □国家注册高级审查员
申 请 人: 工作单位: 推荐单位: 填表日期: 年 月 日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 二OO 年 月印制
填表说明: 1.填表要字迹工整,不得随意涂改。 2.退休人员请在备注栏内注明家庭住址、邮编、联系电话。 3.另附一寸免冠照片一张。
联系单位: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中心 地 址: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4号1101室 邮 编:100088 电 话:010-58811759 传 真:010-58811757 附表6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员注册汇总表 注册推荐单位(盖章):
附表7
编号:S________________
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审查员晋级申请书
申 请 人: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单位: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推荐单位: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填表日期: 年 月 日
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
注:另附一寸免冠照片一张。 附表8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员晋级申请汇总表 推荐单位(盖章): 申报日期:
附表9
编号:S____________ GS________________
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审查员期满换证申请书
申 请 人: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 工作单位: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 推荐单位: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 填表日期: 年 月 日
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
注:另附一寸免冠照片一张。 附表10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员期满换证汇总表 推荐单位(盖章): 申报日期:
附表11 编号:ZJ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
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技术专家资格申请书
申 请 人: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
推荐单位: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
申请日期: 年 月 日
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
附表12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技术专家申报汇总表
推荐单位(盖章): 日期:
附表13
编号:JS
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审查员教师注册申请书
申 请 人: 工作单位: 填表日期: 年 月 日
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 二OO 年 月印制
填表说明: 1.填表要字迹工整,不得随意涂改。 2.退休人员请在备注栏内注明家庭住址、邮编、联系电话。 3.另附一寸免冠照片一张。
联系单位: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中心 地 址: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4号1101室 邮 编:100088 电 话:010-58811759 传 真:010-58811757
附件14
编号:J S 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
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审查员教师期满换证申请书
申 请 人: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
工作单位: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(盖章)
申请日期: 年 月 日
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
注:另附一寸免冠照片一张。 附表15
编号:S____________ GS_____________
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审查员证书补领申请书
申请 人: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 工作单位: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 推荐单位: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 申请日期: 年 月 日
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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